各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持和推動建筑領域復工復產,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經研究,市住房城鄉建委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及銀行代發制度(以下簡稱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制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進行優化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優化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一)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施工過程不發生或較少發生人工費的軌道供電設備、通信及信號設備、智能與控制系統設備、車輛基地設備、站臺門、電(扶)梯、鋼軌(含軌枕及道岔)、鋼箱梁,向工資專戶中撥付的人工費數額按已完工產值扣除上述設備和材料費后的25%計取,且不低于當月實際人工費。
(二)施工機械化程度較高的裝配式建筑和單獨辦理施工許可的土石方工程,向工資專戶中撥付的人工費數額分別按已完工產值的15%和10%計取,且不低于當月實際人工費。
(三)對認真執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按月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且近一年未發生拖欠的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自發文之日起30日內,可一次性申請轉出農民工工資專戶結余資金的50%。具體轉出程序如下:施工總承包企業向監理單位提交“農民工工資專戶結余資金提前轉出申請表”(見附件),并同步填報工資專戶管理系統。監理單位收到申請表后2個工作日內,應在項目現場張貼通告,7日內無欠薪投訴的,作出同意轉出意見并提交建設單位審核。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核同意后,施工總承包企業通過工資專戶系統將轉出申請提交至項目屬地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屬地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應于收到申請后的2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在工資專戶系統中作出是否同意轉出意見。在2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開戶銀行憑加蓋施工、監理、建設單位三方公章的申請表和工資專戶系統中屬地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同意轉出的意見,方可將資金轉出,并及時將工資專戶流水信息反饋至工資專戶管理系統。
二、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優惠政策
監管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區縣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要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免繳緩繳政策,在接到企業減免申請后,及時核實有無拖欠情況,對符合減免條件的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限時辦結,并將項目納入工資專戶管理系統,實施在線監督。不得要求項目建設記錄僅限于本區縣轄區,不得隨意增設條件、拔高門檻、縮小范圍,做到“應減盡減,應免盡免,應緩盡緩”。
三、強化各方主體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并將人工費用按月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戶,加強對施工總承包企業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監督。
(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如實做好用工管理和工資發放,不得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不得套取、挪用農民工工資專戶資金。
(三)各區縣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要落實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免繳緩繳政策,指導和幫助企業做好農民工工資專戶結余資金提前轉出的相關事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7月6日